②商标权。这是指用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商标权的获得必须履行注册程序,并且实行申请在先原则。
③商号权。它包括厂商名称权、服务标志权,是企业(组织)依法登记的厂商名称、企业名称不受他人妨害的一种使用权。
④原产地名称。它属于知识产权,但不属于智力成果。
⑤专业技术、反不正当竞争权。我国一般不把它列入知识产权范围,但它同样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⑥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及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局设计专有权等。
2.版权(著作权)
主要类型有: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文学、音乐、戏曲、绘画、雕塑、摄影、电影摄影等作品组成的版权(著作权)。
所谓版权,是指法律上规定的某个单位或某个人对某项著作享有的印刷、出版、销售的权利;其他任何人要复制、翻译、改编、演出等,都需要得到版权所有人的同意,否则就是侵权行为。
从中容易看出,这种知识产权的实质,就是要把这种智力成果作为财产来对待,具有排他性。
所谓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技术作品的原创作者依法对该作品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狭义的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获得报酬权;广义的著作权在此基础上还包括著作邻接权(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