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嗣同认为“父为子纲”说是“泥于体魄之言也”[21],就身体而言,儿子固然为父亲所给予,但从灵魂上父与子同为上天之子“子为天之子,父亦为天之子”,因而二者的地位都是平等的。谭嗣同公开地提出父子地位应该平等;应该以朋友之道为伦理准则的主张,对于几千年来人们“卷舌而不敢议”的“父为子纲”一伦,是一种冲击和否定。
20世纪初,资产阶级革命派在思想界掀起了更为激烈的批判封建父权、夫权的高潮。《新世纪》发表的署名“真”的《三纲革命》一文指出:“就伪道德言之,父尊而子卑;就法律言之,父得杀子而无辜;就习惯言之,父得殴詈其子,而子不敢复。”这种“父为子纲”的封建纲常道德是极不公正的,而且其消极影响深远:
因此,欲推进人道进化,增进人类幸福,就必须破除纲常伦纪之说。文章指出,从科学的角度讲,父与子之间“故有长幼之遗传,而无尊卑之义理”,父子关系应是平等关系。养育子女,这是父母的义务、子女的权利;反之,赡养父母,这是子女的义务、父母的权利。如此,父母与子女的义务和权利是同样平等的,父母与子女在伦理上的地位也应该是平等的。另一篇署名“家庭立宪者”的《家庭革命说》一文中也说:“今吾中国普通社会之家督,其权力实如第二之君主。”[23]家庭成了社会发展的严重桎梏。为此,“家庭革命”必须与社会政治革命同步进行,因为国民不自由,所以一定要进行政治革命,因为个人不自由,所以一定要进行“家庭革命”。二者“其事同其目的同”。《家庭革命说》和《三纲革命》等文章对“父为子纲”等封建家庭伦理观的批判,在当时知识分子中属于较为激烈的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