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本身的内在进步
个人的自由必须得到保护;人必须通过他的劳动征服物质的自然;社会必须强大,必须有效地保护自己,反对那些分裂的力量,反对它可能的敌人。所有这些事情都是必要的,但这些事情并不能用来界定政治社会的基本目标和初始目的。这些政治任务都必须有助于众人的良好人生,以及人生自身状况的改进,有了内在的改善和进步——当然是物质方面的,但也包括并主要是道德的和精神的——人的性质才能在历史中实现和显现;人们聚集在政治社会内的基本的和初始的目的是为了努力获得众人的共同利益,在这种状况下,每个具体的人,不仅是某个特权阶级中的人,而且是全体民众,都可以真正地达到这样一种对文明生活来说是恰当的自由,并通过工作提供的经济保障、财产、政治权利、公民道德和心灵的文明状态来加以保障。
简言之,政治任务对一种文明和文化的任务来说是基本的。个人的基本志向反映和揭示了这一任务的性质,而发展的自由和自主的志向是个人最根本的志向。政治社会要想发展共同生活,首先要关注保障福利,关注整体的动力与和平,并以一种积极的方式帮助每一个人渐进地获得这种发展与自主的自由,而这些东西首先表现在道德和理性生活的成熟上,这些(固有的)内在活动的成熟就是理智和道德上的美德。由此确定的运动,与政治社会相适应的运动,是一种趋向于解放的运动,或者是一种由我们的存在的真正志向所组成的解放:渐进式地摆脱物质世界的束缚,不仅是为了我们的物质利益,更重要的是为了我们精神生活的发展;渐进式地从各种形式的政治束缚中解放出来(因为人是一种“政治动物”,我们的本性使我们积极自由地参与政治生活);渐进式地从各种形式的经济与社会束缚中解放出来(因为我们的本性也不会让一个人受其他人的剥削,作为工具服务于他人的具体利益)。人也许不会变得更好,但至少他的生活条件会变得更好。人生的结构和人性的良知会有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