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奉法家思想的汉武帝依然在追逐短期效益。他进一步创造了“算缗”制度,也就是向私营工商业征收运输税和资产税,向运营车辆、船舶征收一两成的运输税。商人为了避税,纷纷隐瞒名下的交通工具和财产。汉武帝又跟进推行“告缗”制度,鼓励民间举报逃税者,官府查封逃税者的财产,举办者可以获得查封财产总额一半的奖励。经此一闹,私营工商业顿时气馁,完全不是国营经济的对手了。
西汉明令禁止官吏私自经营工商业,此项政策也被后世王朝所继承。士大夫阶层是统治阶层,怎么能自降身份,去做社会末层的商人呢?所以士大夫阶层是耻于从商的。
[1]语出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唐代的国有经济
隋唐是之后王朝政治制度的奠基者。唐朝参与经济活动的行政管理部门分别是户部和工部。户部所属四个司中,金部司直接管辖两京市、宫市等交易之事,直接参与市场活动,算是“大唐两京贸易集团”(下辖长安、洛阳两大分公司)的上级主管单位。工部所属四个司中,工部司管理土木工程,既直接参与建设活动,又负责城市规划,既当管理者,又当裁判和运动员,将“大唐建设部”和“大唐建设集团”合二为一了;屯田司掌管天下屯田事务和官员的公田分配,负责全国的国有农场和公田,可谓是“大唐国有农田集团”;虞部司掌管苑囿和国有山林、沼泽、草木,负责全国的国有林场和山地,可谓是“大唐国有山林集团”;水部司(这个衙门名字好,中唐诗人张籍就在这个衙门当过员外郎)管理全国的航运、船只、桥梁、漕运、渔业等,相当于“大唐船舶、水运和桥梁集团”一类的巨无霸。这些国有企业,如果一定要套行政级别的话,大体上算是司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