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西方伦理思想发展历史
西方伦理思想从古希腊罗马起到现代,几经演变,出现过众多庞杂的学说、理论,形成了完全不同于东方伦理思想的传统。综观西方伦理思想的发展,各种伦理学说从其体系结构上看,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实践的或规范的伦理学。认为伦理学是通过研究道德现象,向人们指出应当遵循什么样的行为规范,履行什么样的义务。这种伦理学重视实际的应用,往往分离出一些具体的应用伦理学,如各种职业伦理学。第二,理论的或纯粹的伦理学。这类伦理学说重视探讨道德理论,往往和哲学本体论交织在一起,认为伦理学就是道德哲学,就是对善恶所做的纯哲学的思辨,一旦涉及具体行为规范和准则,就会失去伦理学作为道德哲学的意义和尊严。第三,分析的伦理学。这是20世纪以来在英美颇为流行的伦理学,即“元伦理学”。这类伦理学说既不以经验的、历史的方法研究伦理学,也不重视经验或历史叙述的理论概括,更不提出具体规范。它的突出特点在于,试图从逻辑和语言学方面对道德概念和判断进行分析。
西方伦理思想的发展的线索,按社会的变迁,可分为古希腊罗马、中世纪、近代和现代四个阶段:第一,古希腊罗马伦理思想。公元前6世纪以后,随着古代科学的兴起和希腊社会各阶级之间的斗争,尤其是奴隶主阶级内部民主派和贵族派之间斗争的深化,不少思想家的眼光逐渐从自然界转向人自身。智者普罗泰戈拉的名言“人是万物的尺度”,反映了当时人们对自身的地位和价值的认识。苏格拉底和他的学生柏拉图,从唯心主义的理念论出发,探讨了“至善”问题,建立了理念论的道德理论体系。亚里士多德综合了前人的伦理思想成果,正式使用了“伦理学”这一名称,并把它作为一门学科。他继承和发展德谟克利特等人的伦理思想,建立了一个以城邦整体利益为原则的比较完整的幸福论伦理思想体系。在希腊化时期,出现了具有自然主义倾向的伊壁鸠鲁学派和带有理性主义倾向的斯多阿学派的伦理思想,前者把快乐和幸福作为人生追求的目的,后者要求人们遵循自然法则而过一种合乎理性的禁欲主义的生活,二者斗争十分尖锐。第二,中世纪神学伦理思想。由于封建专制主义和教会神权的统治,超自然主义的基督教伦理学在整个欧洲中世纪占绝对的统治地位。奥古斯丁首先为神学伦理思想奠定了理论基础。后来由意大利经院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改造了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伦理思想,使中世纪神学伦理思想系统化、理论化。第三,西方近代伦理思想。随着欧洲资本主义的兴起,伦理思想逐渐从神学的禁锢下解放出来。资产阶级的思想家们,从发展资本主义的要求出发,在伦理思想上,强调满足个人的需要和利益,深入地探讨了人的价值、人的尊严和自由、善的本质、道德评价的根据等问题,并以不同的方式提出了调解个人和他人,个人和社会利益关系的道德原则。这一时期所出现的各种反映资产阶级利益和要求的伦理学说,如18世纪法国的利己主义道德理论,19世纪英国的边沁、密尔的功利主义思想,康德从先验理性出发的自律伦理学,黑格尔的整体利益原则,费尔巴哈的幸福论等,在西方伦理思想中都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影响。第四,现代西方伦理思想。19世纪中后期,特别是20世纪以来,出现了西方资本主义的高度发展和它所带来的种种复杂的社会问题、新的科学技术革命以及两次世界大战,使西方伦理思想在探讨的对象和理论方面都出现了许多变化。现代西方伦理学派庞杂,观点多变,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种主要思潮:一种是受实证科学影响较大的元伦理学或分析伦理学流派,包括直觉主义伦理学、情感主义、语言分析伦理学派等,主要流行于英、美国家。它撇开现实的道德问题,侧重研究道德语言的意义、功能及有关道德判断和规范理论的逻辑证明问题,带有形式主义的特征。另一种是主要流行于欧洲大陆国家的受人文科学影响较大的、常被分析伦理学家斥为形而上学的流派,如存在主义等。它以人为主体,着重讨论人的境况、命运和出路,排斥人的理性,而诉诸感情或直觉,其主要特征表现为非理性主义,并常常堕入悲观主义。还有一种是沿袭基督教神学伦理思想传统的思潮,包括新托马斯主义、新正统派伦理学等。它们有的虽然也打着“尊重科学”和“关心人”的旗帜,但实际上仍然是把善的本质、道德的起源以及道德评价的最高标准最终归之于上帝,鼓吹人只有通过信仰上帝,才能得到彻底的拯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