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田——民间土地兼并,非常剧烈。蒙古贵族随意侵夺民田,往往多至千顷,荒芜不耕,称为草场,专供畜牧狩猎。余下土地,汉族豪富人家,勾结官吏,恃势占据,驱役佃户千百家或一万家,许多江南豪富,每年收租在五万石以上,福建崇安县凡五十都,应纳官粮六千石,其中五千石官粮的土地,归五十余大家所有,一千石的土地,归庶民四百余家所有。五十大家应出的差徭,官府摊给四百余家担负,因此庶民继续破产,土地益向五十余家集中。崇安一县如此,他处可以类推。赵天麟曾奏请宗室王公限田数百顷,官员豪民限田数十顷,庶几贫民得免饿死。限额大至数百数十顷,实际占田数当然更大。
地主们霸占着“鸦飞不过的田产”,开着油房、粉房、磨房、酒房、解典库。“旱路上有田,水路上有船,人头上有钱”。他们看见“别人的东西,恨不得擘手夺将来”;若有问他要“一贯钞”,就如“挑一条筋相似”。农民们“又无房舍又无田”,受这些“悭吝苦克”的家伙压榨,弄到“吃了那早起的,无那晚夕的;每日烧地眠,炙地卧;衣不遮身,食不充口”。就是“与人家挑土筑墙、和泥、托坯、担水、运浆,做坌工生活”,也因为饥寒交迫,“气力不加”,做到半工还得歇下来。从这一些元曲中所反映出来的当时生活情况,我们知道地主残酷的剥削和农民极端的穷困,不仅是元朝经济衰微的主要原因,也是元朝九十一年间农民不断起义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