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翕辟成变”的辩证法思想
熊十力认为,事物的矛盾,可以通过“翕辟”的矛盾运动得到体现。两者既是相反的两极,又有内在的统一性。他说:“我说翕和辟,是两端,只形容其相反的意思,非谓其如一物体之有二端,其二端不可同处也。物体可分为上下,或南北等二端,其二端,是有方所之异,而互相隔远的。今此云两极端,则是两种绝不同的势用。……这两种不同的动势(翕和辟)是互相融合在一起,绝不是可以分开的。”[25]他用“翕辟成变”范畴表述矛盾的思想,比中国传统哲学的乾坤、阴阳范畴精确,较为全面地反映了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中国古代辩证法的素朴性。“翕辟成变”是通过“有对”的矛盾运动变化的,即所谓“唯其有对,所以成变”。[26]
事物的变化一方面是“翕辟成变”,另一方面是“刹那生灭”。他说:“从另一方面说,变化是方生方灭的。换句话说,此所谓翕和辟,都是才起即灭,绝没有旧的势用保存着,时时是故灭新生的”。[27]这便是他所谓的“翕辟成变”说。他反复强调,生即是灭,灭即是生,“一切物才生即灭”,任何事物都是随着心中的“刹那闪念”而即生即灭,没有相对的稳定性。这样,事物的顿变就是渐变的基础,“所谓一切的渐变,确是基于刹那的顿变,而后形见出来的”。[28]这显然与辩证唯物主义关于量变与质变的见解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