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评估。1983年教育部召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就正式提出对我国重点大学进行评估,1985年我国开展了评估试点活动。1987年高等工业学校综合办学水平评估、专业评估、课程评估三个层次的试点工作正式展开,这次试点涉及全国80多所高等工业学校,历时两年,取得了可贵的实践经验。1990年12月,国家教委提出今后高等学校教育评估要实施“逐步展开,扩大试点,深入研究,稳步前进”的工作方针,从此高等学校教育评估试点工作继续展开并扩大。从1993年开始,我国高等学校教育评估进入了全面发展阶段。2002年,教育部对上述三种评估方案进行了重新调整,合三为一,统称“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高等院校本科教学评估是我国探索保障和促进高等院校教学质量的途径之一,虽然,这些评估方案还不够完善存在许多不足,但它们对保障我国本科高等师范院校的教学质量确实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 梅新林:《中国教师教育30年》,238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
[2] 何东昌,朱开轩:《“大力办好教师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实现跨世纪教育发展目标而奋斗”》《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教育文献(1976—1990)》,4044页,海南,海南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