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红看了一遍,甚赞其才。只嫌他开手一句写得糊涂,律以《春秋》正名之义,殊为不合。叫把“立遵依人”的“人”字加上两画,改为“夫”字。又叫俞阿妈夫妇二人着了花押,方才收了。
七郎又问他道:“娘子吩咐的话,不敢一字不依。只是一件:我家的人我便制得他服,不敢呼你的尊名;小姐是新来的人,急切制他不得,万一我要称你二夫人,小姐倒不肯起来,偏要呼名道姓,却怎么处?这也叫做家人犯法,难道也好罪及我家主不成?”能红道:“那都在我身上,与你无干。只怕他要我做二夫人,我还不情愿做,要等他求上几次方肯承受着哩。”说过这一句,就别了七郎起身,并没有留连顾之态。
回到家中,见了韦翁夫妇与小姐三人,极口赞其才貌,说:
“这样女婿,真个少有,怪不得人人要他。及早央人去说,就赔些下贱了也是不折本的。”韦公听了,欢喜不过,就去央人说亲。韦母对了能红,又问他道:“我还有一句话,一向要问你,不曾说得,如今小姐迟不去了。有许多仕宦人家要娶你做小,日日央人来说,我因小姐的亲事还不曾着落,要留你在家做伴。如今他的亲事央人去说,早晚就要成了,他出门之后,少不得要说着你。但不知做小的事,你情愿不情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