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就业收入排名及分析
二级指标“就业收入”重点考察各地区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消费、就业水平。下设八个三级指标,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消费水平、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城镇登记失业率、人均城市低保资金计划支出。
表8 2014年中国各省(区、市)就业收入排名
续表
就业收入排名前三位的省(区、市)分别是北京、上海、浙江,排名后三位的省(区、市)是四川、云南、陕西。就业收入排名依旧呈现出“东部—中部—东北部—西部”由高到低的阶梯形分布趋势。总体而言,由于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高度相关等原因,东部沿海地区省(区、市)就业收入质量指数排名普遍高于东北地区、中西部等全国其他省(区、市)。东部地区10个省份中,除了河北省排在全国第12位,海南省排在全国第26位,其他8省均排在前十位中;中部地区排在全国中等水平;东北地区排名不均衡,辽宁省排在第9位,吉林省排在第15位,黑龙江省排在第22位;西部地区中,内蒙古排名靠前,位居第8位,新疆排在第14位,甘肃排在第16位,重庆排在第17位,这四个省份相比其他西部地区在就业收入上排名靠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