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两年,从头读《东华录》和《清史稿》两书,又不时地看到有关王茂荫的史料。同时也因为清华图书馆的便利,读到王茂荫的《王侍郎奏议》和其他有关的一些史料,对于王茂荫的事迹和思想,算是比几年前清楚多了。
几天前,在《光明》二卷二号中有一篇郭沫若先生的《资本论中的王茂荫》,读了很感兴趣。可惜郭先生因为手头用书的缺乏,也不能把王茂荫的事迹说清楚。郭先生希望国内能有人对这问题下一点功夫。王茂荫对我是熟人,在读了郭先生的文章以后,更觉得有必要把有关王茂荫的史料整理一下。同时也感觉到,一些对于自己很平常的史料,因为环境的关系,对于别人,却正是求之不得的东西。郭先生假如是在本国,也在北平的时候,他一定能看到我所见到的史料,王茂荫所酌议的“章程四条”,在《东华录》没有详载,在《清史稿》本传也没有详载,可是在他的奏议中却是录有全文的。郭先生说:“王茂荫所酌议的‘章程四条’可惜在《东华续录》中没有详载,这层是有到清史馆查的价值的。我希望读了我这篇短文的人,尤其是北平的朋友们,请顺便去查一下,并请趁早查,如不趁早,恐怕要先被不知道中国的罗马字拼音的日人搬到海外去了。”因为材料都在手头,写此短文,回答郭先生的建议。文中引用材料大部分都依本来面目,不加删节,为的是一般手头书籍缺乏的读者的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