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上,唐高祖首先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政治统治机构。在中央仍实行三省六部制,三省即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中书省是决策机构,有关中国大事的诏敕都由此出,其属官有中书令、中书侍郎、中书舍人等。门下省是审议机关,对中书省的诏敕有驳斥权,其属官有侍中、黄门侍郎、给事中等。尚书省是执行部门,包括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负责全部政务的执行,其属官有尚书令、尚书左右仆射、尚书左右丞、尚书左右司郎中、六部尚书、六部侍郎等。在地方实行州县两级制。州设刺史,县设县令。县以下设乡里等基层政权单位。
经济上,实行均田制和租庸调制。颁布均田令,规定各种人的授田数,并订立户籍。租庸调制规定,受田的农民每年要向国家交纳粮食,叫做租;每年交纳绢、绵或布,叫做调。每丁每年要服役,如不亲自去,可以以绢或布代役,叫做庸。并发行了开元通宝钱。
战争壁画 敦煌莫高窟第十二窟唐代的战争壁画。从双方隔河相峙、筑城而战的紧张场面,可看到“城”之于“战”的重要。
军事上,仍实行创制于西魏而历经北周、隋朝的府兵制。这种农兵合一的兵制可以有效地解决军队的粮食供给问题。唐高祖在各地设立军府,把军队逐渐纳入府兵组织系统。唐高祖又设立十二卫,作为关中京师比较固定的禁卫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