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林芳洲和小元宝的晚饭就是烤兔肉。兔肉鲜嫩又美味,林芳洲吃得很满足。连那兔子的内脏也没浪费——九万看到他们把内脏扔了,它就都叼到一边吃了。
吃完饭,小元宝在床上放了张小桌子练字。林芳洲懒洋洋地躺在桌子的另一边抚肚皮,一边抚着肚皮,她一边朝梁上的九万招了招手。
九万箭一样冲下来,落在林芳洲的身边。林芳洲轻轻摸了一下它的后背,它很温顺地接受了。
“九万呐,”林芳洲一下一下地摸着它,说道,“以后你就是我亲兄弟了!”
小元宝握笔的手一抖,一个字就这么写岔了。他看了林芳洲一眼,无奈地摇了摇头。
过一会儿,又忍不住轻轻一笑。
早上,小元宝起床比较早。
因书院离家有些远,他一无轿子,二无鞍马,林芳洲也舍不得花钱给他雇马车,当然,现在就算想雇也已经雇不起了。
总之他只能走路去上学。
小元宝轻手轻脚地穿衣洗漱,整理好文具书本之类,他看着簇新的书本文具衣服,突然明白林芳洲为什么要“趁着钱还没花光”赶紧建房子买东西。
——因为他真的有一夜之间将所有积蓄挥霍一空的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