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3年11月,中共三届一中全会通过《国民运动进行计划决议案》,首次提出“国民运动是我党目前全部工作”,并解释“国民运动”包括工人运动、农民运动、学生运动和妇女运动。这意味着中共不再局限于开展工人运动。不过,中共强调共产党的基础应该建立在工人阶级之上,国民党的基础应该建立在农民上面。对于工人与农民,也分别采取不同的政策:对于产业工人,应发展其阶级意识;对于农民,则以教育及自治入手,以“全农民利益”为号召,不宜鼓吹佃农对地主展开经济斗争。这似有将农民推给国民党、将工人据为己有的意图。
早期中共领导人对农民与农民运动多少存有偏见。1923年8月出版的第34期《向导》周刊中,陈独秀公开答复一位主张大规模开展乡村共产主义运动的人士,认为其想法太浪漫了,“因为共产主义运动须以工厂工人为主力军,小农的中国,自耕农居半数以上,这种小资产阶级他们私有权的观念异常坚固,如何能做共产主义运动”。同年12月,陈独秀在《中国国民革命与社会各阶级》一文中,虽然承认“国民革命若不得农民之加入,终不能成功一个大的民众革命”,但更多地注意农民身上的种种缺点,并认为这些缺点影响农民参加革命运动:居处散漫,势力不易集中;文化低,生活欲望简单,易于趋向保守;中国土地广大,农民易于迁徙苟安;农民私有观念极其坚固,约占农民半数的自耕农都是中小资产阶级,他们的利益与共产主义的社会革命发生根本冲突;无地的佃农,也只是半无产阶级;雇工虽属于无产阶级,但其人数少而不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