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大约一个星期,段所来带我,我以为要提审,心里一阵紧张,倒不是害怕,我是想尽早知道自己的案子将会被当做什么性质来处理。到了值班室我才发觉事情严重了,坐在那里的两个人穿着检察院的服装,我的心咯噔一下,这应该是来给我签发逮捕证的。果然,那两个人问了我的名字以后,指了指桌子上的一张纸,让我在上面签字,我低头一看,上方的三个黑体大字赫然在目——逮捕证。我不想签,问他们我犯了什么法?那两个人微笑着告诉我,你涉嫌私藏枪支和敲诈勒索。
我的心轻松了一下,这么说,黄胡子的死与我就没有什么关系了。让我纳闷的是逮捕证上的那行手写字竟然是涉嫌流氓罪,而我最担心的是他们将按组织领导黑社会团伙这样的罪名审我,后来我才知道,那时候新《刑法》还没有出台,法律上没有黑社会这个词语。那就签吧,在这种场合下跟司法机关纠缠是自讨苦吃。
今天的阳光很好,黄澄澄的,满眼都是暖意。看守所前面的路上布满了枯黄的落叶,落叶在风中滑动,随风乱飘,树枝光秃秃的,没有了树叶的树枝麻麻扎扎伸向天空,像一根根弯曲的毛。灰色的大铁门缓缓拉开了,一股莫名的厌倦蓦然袭来,我像是突然被人打了一拳,脑子又开始麻木起来,我什么时候可以不再走进这个黑洞洞的大门呢?我什么时候可以回家陪着我爹和我弟弟呢?我爹一直没来看我,也许他来过,他进不来,他一直在大门口蹲着,风吹过他花白的头发,他站起来往前走……胡同在他的眼前延伸,仿佛永无尽头,身边的破砖堆、旧家什、垃圾箱和布满青苔的墙面像码在传输带上的煤块,慢慢从他的身边穿过。我使劲眨巴了两下眼睛,感觉自己一生的耻辱已提前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