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朔二年(前127),卫青带兵取河南地,曾为郎中、谒者、中郎、中大夫的主父偃建议筑朔方城,此乃“内省转输戍漕,广中国,灭胡之本也”。武帝以此建议“下公卿议,皆言不便”,其时任御史大夫的公孙弘“数谏,以为罢敝中国以无用之地,愿罢之”。
武帝令中大夫、侍中等多人诘难公孙弘专言“置朔方之便”,其中讲了筑朔方城的十条利害,公孙弘无一应对。公孙弘认错说, “山东鄙人,不知其便若是”。
事实证明这年徙十余万人筑朔方城,是后来向西北边郡大徙民的开始,此举既可阻止匈奴南犯,又为反击匈奴提供了前方有利条件,对稳定北方形势也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吾丘寿王曾先后任侍中、中郎、郎、东郡都尉、光禄大夫、侍中等职。丞相公孙弘有个让“民不得挟弓弩”的建议,其理由是:十贼张弓搭箭,百吏不敢向前,此盗贼之不常伏罪,逃走者众的原因。让民不能挟带弓弩是害少而利多,让民挟带弓弩实是盗贼繁多的重要原因。
武帝把这一建议下达,让群臣讨论,吾丘寿王指出古代制作矛、戟、弓、剑、戈五种兵器是为了“禁暴讨邪”。现在“盗贼犹有者,恶非挟弓弩之过也”。孔子曰: “吾何执,执射乎?”古代有“大射之礼,自天子降及庶人,三代之道也。愚闻圣王合射以明教矣,未闻弓矢之为禁也”。臣以为如果禁民挟弓矢,会发生良民挟弓弩为自卫而无法,这岂不是专门让盗贼威风而夺民众自救之路吗?所以“民不得挟弓弯”的建议“无益于禁奸,而废先王之典,使学者不得习行其礼,大不便”。吾丘寿王书奏上后,武帝以此“难丞相弘”,公孙弘理屈词穷而服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