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依第58条的规定,双方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适用过错的程度,如一方的过错为主要原因,另一方为次要原因,则前者责任大于后者;此所谓过错的性质如一方系故意,另一方系过失,故意一方的责任应大于过失一方的责任。
因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损失,另一方当事人对此有过错时,应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这种赔偿责任是基于缔约过失责任而发生的。这里的“损失”应以实际已经发生的损失为限,不应当赔偿期待利益,因为无效合同的处理以恢复原状为原则。
第二篇 开店准备:筹资、选址与登记
第一章 如何筹集开店资金
做一个周全的筹集计划
一个公司或一个小店都需要一笔不小的创办经费和创办资本,这笔钱越充分越好,以免在创办早期因各种不可预测的缘故造成周转不够,落得半途而废。资本充分可以使创业者开店时游刃有余,但并不是要求全部投入。这就需要开店者制订一个周全的资金筹集计划,为日后的发展做准备。一个周全的筹资计划应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计算回收期
投资回收期就是使累计的经济效益等于最初的投资费用所需的时间,可分为静态投资期和动态投资期。投资回收期的计算方法是将初始投资成本除以因投资产生的预计年均节省数或由此增加的年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