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头扎进两腿之间,像只躲起来的鸵鸟。“谁能想到,”连声音也低得像夏日里的蚊子,“二十几年的辛苦会在一夜间消失殆尽,被这里一口吞掉,连点儿渣滓都不曾留下。我被这城市一层层地剥了个干净,然后被扫地出门。不对,比那还恶劣,是被推下悬崖。”
我打了个哈欠,却没办法伸懒腰。这城市的冷酷无情早已是老生常谈,再说哪里不都是这样?真要论起来,每年跳下飞铁站台的恐怕都比他惨多了。所以我决定尽快摆脱这个白痴。
“那你就听我的,甭想着回家。把这层该死的薄膜撕了,你不需要我,你需要的是黑市掮客,或者拿起你那柄激光焊枪,然后火力全开,化悲愤为仇恨,去报复这座狗日的城市!”
他摇着头,噙着泪,看起来很让人恶心。“我不想伤害谁,只是想回家。”他说:“我现在就想吃一碗老家的面,尤其是我家胡同口的那家。筋道极了,汤味也浓,还有层又香又甜的葱沫。从小时候在废弃的百货大楼里捉完迷藏,到大一点放学后,满城都是那面香味儿。街上也挤满了汽车,滴滴答答叫个不停,但不像这里,那声音清脆得就像刚炸出来的酥饼。不急不躁的,很让人心安。现在我终于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了,那才梦寐以求。那种感觉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