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某一真理的力量绝对化的所有企图,都会构成一种恶。这种恶不仅摧毁了处境(因为想要根除意见的意志,从根本上说与想要根除人类动物中的动物性,即人类动物的存在的意志,乃是一回事),也打断了真理—过程,正是在真理过程的名义下它才前进,因为它未能在其主体的构成内部坚持利益的二重性(无偏私的利益与纯粹单纯的利益)。
这就是为什么我将这一恶的形象称之为灾难,是被真理的力量的绝对化所诱导的真理的灾难。
真理不具有全部的力量,这意味着,在其终极分析中,主体—语言,真理—过程的生产,没有力量去命名处境中的所有要素。至少一个实际要素必须存在着,即在处境中的多重性存在,这一存在仍然难以达到真实的命名,且是只为意见保留着的,只留给处境的语言,至少真理不能强制的一点。
我将把这一要素称之为真理的不可命名。[4]
不可命名并非“其自身”不可命名:对于处境语言来说,它可能是可接近的,而且我们一定可以交换关于它的意见,因为交流不存在限制。不可命名是就主体—语言而言的不可命名。我们可以说,这个术语不能轻易变成永恒的或不朽的。在此意义上,它是关于处境的纯粹实际的象征,是其自身没有真理的生命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