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枚宝石戒指是您的,亲爱的阿托斯!您不是对我说过这枚戒指是您母亲给您的吗?”
“对,家父告诉过我,这枚戒指当初他是花了两千埃居买来的[1];他跟家母结婚时把这枚戒指给了家母;这是一枚很名贵的戒指。家母又给了我,而我却昏了头,非但没把它好好珍藏,反而去给了那个卑贱的娘们。”
“那么,伙计,请您把它拿回去吧,我知道,您一定很珍爱它。”
“这枚戒指在那个下贱娘们手上戴过以后,您说我还会再拿回它吗!我决不会拿的:这枚戒指已经给玷污了,达德尼昂。”
“那就卖了它。”
“卖掉家母留下的宝石!我对您实话实说,我觉得这是一种亵渎。”
“那么拿去典押,您起码能押到一千埃居。有了这笔钱,您就什么也不愁了,然后,等您将来有了钱,就去把它赎出来,它在典当铺里转了一圈,您再拿回来时,上面的污点也就洗清了。”
阿托斯笑了起来。
“您真是个可爱的伙伴,亲爱的达德尼昂,”他说,“看到您始终这么乐观,一个愁肠百结的人也会打起精神来,嗯,对,咱们把这戒指拿去典押,不过有一个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