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人的最基本需求”的认识具有积极的理论意义。恩格斯曾说:“人们习惯于从自己的思想,而不从自己的需要出发来解释自己的行为(当然,这种需要也是反映在人脑中的,是意识到的),这样一来,久而久之便产生了唯心主义的世界观。”[8]将“安全”作为人的最基本需求有助于矫正“安全感”研究中的唯心主义倾向,也进一步明确了政府治理的价值规范,即在效率与公正之外,还有安全;安全是民生发展与稳定的基础与支持。
8.1.2 中国进入风险社会状态
1986年乌尔里希·贝克(Ulrich Beck)的《风险社会》问世,“风险社会”概念首次提出即受到热切关注。
在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体系当中,风险是看不见的危险。但他强调,“风险”(risk)这一概念只有在自然和传统失去效力并且依赖于人决定的地方才具有讨论价值。[9]他说:“风险概念表明人们创造了一种文明,以便使自己的决定将会造成的不可预见的后果具备可预见性,从而控制不可控制的事情,通过有意识地采取的预防性行动以及相应的制度化措施战胜种种(发展带来的)副作用。”[10]
相应地,“风险社会”是这样一种社会状态,由于某些局部的或突发的事件可能导致或引发的社会灾难——即不明的和无法预料的后果——成为历史和社会发展的主宰力量;风险事件发生后难以追究风险责任,到处充斥着“有组织的不负责任”现象,令人惊惧。这正是风险社会不同于工业社会的突出特征:“阶级社会的推动力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我饿!风险社会的驱动力可以用另一句话来概括:我怕!”[11]